4月26日,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全球各界再次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议题。商标作为三大传统知识产权之一,其保护不仅关系到企业核心资产的巩固,更关系到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保护。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不受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百年护嗓品牌龙角散近年来不断强化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日前就福建久久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咙角散”商标侵权、潮州市潮安区不二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诸暨市应店街喜得百货商店的前经营者应华红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再次给市场上试图以不正当手段“搭便车”、“傍大牌”的品牌敲响了一记警钟。

图注:龙角散维权案件判决书
作为全球知名的咽喉健康护理品牌,龙角散早在1997年就开始着力拓展中国市场,为此在第30类“糖果”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090265号“龙角散”、1090266号“龍角散”商标并持续使用。但一些不法商家为谋取利益,通过使用与龙角散商标、包装高度相似的标识,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来误导消费者。
上文提到的侵权方福建久久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即申请了与“龙角散”高度相似的“咙角散”商标,虽然商标申请被驳回,但仍在线上平台销售该润喉糖产品,而潮州市潮安区不二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更是模仿龙角散夹心润喉糖包装装潢的“盒桃润喉糖”在线下店铺进行销售。
基于侵权调查结果,龙角散以商标侵权的案由对福建久久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以商标侵权和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的案由对潮州市潮安区不二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应华红提起了诉讼。






